基准工业产品设计公司的团队:
· 专业外观造型设计团队,团队成员从业经验均超过10年,工业产品设计经验丰富;
· 专业结构设计团队,团队成员全部具有17年以上经验的资深结构工程师;
· · 精通塑胶产品结构、钣金产品结构;
· · 精通模具结构、机加工工艺、产品装配工艺;
· · 精通精密传动机构设计;
从形式来看,强制设计限制了人的行为并带有强迫的意义,人在使用产品的过程中成为了被迫执行者,这似乎违背了现代设计中为人与社会服务即“人性化”的设计原则。但是,如果认真解读现代设计的概念与“人性化”的含义,就不难发现,强制的设计则表达了更宏观的人文主义精神。这具体表现在:一,强制设计是对“以人为本”设计观念更宏观的表达。“人性化”的设计并不等同于“以人为本”的设计。“以人为本”的设计观念产生于工业化生产的现代社会,它以人体工程学为基本依据,并结合当前工业活动和消费文化,使产品造型更加符合人类使用习惯。“以人为本”概念最早源于西方哲学思想,哲学家提出了“人是万物中心”的观点。这种哲学思想在现代设计中被发扬光大,从而造就了西方发达的工业文明。需要强调的是,虽然“以人为本”哲学思想创造了现代设计的繁荣,但是却将人放在了自然的对立面。结果导致人类在改造自然的过程中也破坏了自然,造成了人与自然的冲突。与西方哲学不同,中国传统文化观念中的“人性化”却强调了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人不再是万物的中心,而是自然中的一分子。因此提出了“天人合一”的哲学思想,从而形成了“设计以自然为本”的设计观念。“设计以自然为本”从逻辑上涵盖了以人为本的设计理念。以自然为本并不意味不考虑人的舒适与便利,而是个人感受从属于自然属性。这种观念从更宏观的角度处理了人、自然与设计的关系。它强调的“人性化”是人与设计之间的伦理与规范。这种伦理与规范也正是人与设计都应具备的自然特征。它所表达的“人性化”是充满人文主义精神关怀的设计观念。真正的“人性化”设计不是狭隘的依靠人体工程学或者满足个人欲望的设计,与迎合个体设计相反的是,它更多考虑的是公众角度的“人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