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科技讯 7月9日下午消息,天眼查App显示,近日,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麦迪隆科技有限公司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公开,申请执行人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被执行人深圳市麦迪隆科技有限公司。
裁定书显示,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请求强制被执行人偿付人民币50000元及利息等。在执行过程中,通过全国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等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裁判结果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同时,该公司被限制消费。
据(2016)粤03民终20536号民事判决书显示,法院查明,在某地址栏搜索深圳市麦迪隆科技有限公司,可在所得页面点击“厂家直销新款批发超薄金属外观小米移动电源礼品充电宝”,且显示其经营模式为“生产厂家”,并在某些商品页面载明“本店所有商品均非原装正品,介意的慎拍!所有产品都为中性,可根据顾客要求加印LOGO,本产品默认LOGO为MI”等。
原标题:小米申请限消盗版厂商因后者无财产可供执行成终本案件